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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5章 (10)闹事不成


第一场大约持续了半个小时,算上半场,还有下半场。众人休息一会儿,期间喝点奶茶或者什么饮料止渴,也聊聊天,交流一下跳舞心得,甚至有人专门去向赤来伦珠讨教一些舞步的程序动作。他们希望跳得正宗。

        对于夜间举办联欢聚会来说,今天的天气可以说是好得不能再好了。火星在篝火中纷飞,红色的火焰,红色的花朵。天上的月亮,仿佛一点香灰沾在上面。降央卓玛一次次地打量王阳明,王阳明不好意思跟她明着交往。见王阳明不搭理她,降央卓玛故意一次次把火力集中到项目经理身上。这让王阳明挺尴尬的,这不是没我什么事嘛?

        降央卓玛过于热烈的表现还是让很多人不爽,洛桑旦增就出来挑事了,他说他要表演一个节目热闹热闹。

        摔跤,因为大家都是跤师,很多人是输不起的,除非是真正的运动会比赛,所有通常的摔跤都变成了表演。洛桑旦增要露一手,大家当然欢迎,掌声响了好一阵子。

        表演不同于实战,讲究的是表演,要摔得好看,这个得有经验的人才行,好在这样的表演经常进行,洛桑旦增把徒弟摔得很漂亮,让人喝彩的。只见他抓住徒弟夏过多吉的褡裢的左衽,一个顶脚、前甩的动作,夏过多吉就一个侧空翻摔了出去,背部着地,摔得四脚朝天,很好看。

        马上,观众报以最激烈的掌声,几个中年女粉丝更是鬼叫起来,她们不是因为洛桑旦增摔得好看,而是他长得帅,只要有他表演的地方,她们总热烈鼓掌。洛桑旦增是个花花公子,有好多情人,他的老婆也管不了他,只能放任自流。

        接下来,洛桑旦增开始挑王阳明跟他练练。王阳明说自己不会这个。洛桑旦增说只是表演,玩玩而已,他从中还可以学一学。

        王阳明觉得人家说得有理,而且这个人是灰老大,而他的事业处在他的势力范围内,不能不给面子。

        洛桑旦增是天津跤的摔跤好手,相对于王阳明来说,他又身高力大,王阳明早知道这个,在场上较量,他利用自己精瘦、运动速度快的特点,开始的几分钟内没让洛桑旦增找到机会使绊儿。

        一米七出头的王阳明竟然会“开把”,而且底盘稳,脚步灵活,像是练过柔道这类的功夫,但外行人看出来,摔跤手早就看出来了,他们在交头接耳地议论开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把”是指摔跤中的把位和抢把,把上功夫好坏在某种程度上反映跤手的全面水平。“行家一出手,便知有没有”,因此,抢把在摔跤中占有重要地位。相反,便输定了。把位很讲究,每个绊子都有相应的抓抢部位,如正襟、偏门、小袖、大袖、大领、前后中心带。练把不但要练抢把,同时也要练开把,即解脱。否则便陷于被动。

        洛桑旦增的“抓把”准且快,只有做到准和快就能节省时间,以便用绊儿及时。但他在“狠”上面没有用武之地,因为王阳明在“狠”字上占了优势。“狠”主要是快,重心随步的变化而快速移动,否则便失去重心。摔跤中的步法是维持和调整身体重心的手段,也是攻守动作的前提,在摔跤过程中,双方大脚步在不停地运动,“脚步乱,章法乱”,脚步一乱,最易让对方抓破绽。摔跤常用的步法有盖步、滑步、跨步、冲步、跟步、进步、退步、跳步、平行步、车轮步等,在不同情况下不同地运用,但无论运用那种步法,都要步伐在快速挪动中,人体重心也要快速反应移动,保持平衡。

        两人对摔时不停地运动,王阳明用右手抢抓洛桑旦增的左偏门,他的上体势向洛桑旦增的左后方运动,洛桑旦增却借其力的走向,将其力化解,并顺势使绊儿,力道、力度恰到好处,把王阳明摔了个驴打滚。

        所谓“一力降十会”,力量是一切竞技运动的基础,摔跤更是如此。具体而言,摔跤是力与巧的技艺,在双方技术势均力敌的情况下,力量便是取胜的决定因素;倘你力大与对方披,那么对方的技法便难以施展。

        明眼人读看出来了,洛桑旦增可以欺负除了力气大,还有的是王阳明的临场经验不足。因此,洛桑旦增赢得并不精彩。

        王阳明输了,很正常,但没受伤,算是圆满完成体验任务。洛桑旦增很不爽,他的计划可不是这样的。他邀请王阳明再战,三局两胜那样的。王阳明不傻,来者不善,他不肯,说自己就是尝尝鲜。

        降央卓玛表扬了项目经理,对他的战斗力赞赏不已,说自己想不到他还有点功夫。

        音乐再次响起,降央卓玛再次邀请项目经理,笑着说:“项目经理,下半场是谐钦舞,没问题吧?”降央卓玛的眼睛里闪烁出狡黠的光。

        项目经理一边不好意思地把手插在裤口袋里,友好地对降央卓玛点点头,一边用游移不定的目光扫视舞会场上的动静,眨眨眼说:“这舞好像不难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给。先喝点青稞酒壮壮胆。”降央卓玛把自己喝剩一半的青稞酒递到项目经理的手上。她在测试他的反应。他显得有点犹豫,但还是喝了。降央卓玛对自己的相貌很自信,她认为自己可以轻松自如地搞定她选中的男人。当然,白仁贡布例外,那个男人是个破坏狂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还是把一只手插在裤兜里,继续不安地站着,还刻意回避降央卓玛投射过来的目光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大美女!舞会又要开始了,缺了你可不行。你是舞后。”洛桑旦增走过来,欢快地大声打招呼,脸上流露出一种色眯眯的微笑。

        见到降央卓玛又跟项目经理扯在一起,洛桑旦增的那个醋劲大了去了。美女这么热情是出于礼貌,还是有意故意刺激他呢?毕竟庄园和西部牧业连在了一起。

        降央卓玛希望自己的意思更明确些,她不理洛桑旦增,而是拉起项目经理的手,兴奋地说:“一起吧,谐钦舞很容易的,跟广场舞也差不多,可以拿它锻炼身体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一起吧。”洛桑旦增不得不这么说。

        一大堆燃烧着的营火不住地闪烁跳动。立体声音响设备为古老的谐钦舞提供合适的快节奏的藏族舞曲。

        项目经理确实善于跳舞,跟洛桑旦增,洛桑旦增差远了,降央卓玛再一次表扬了项目经理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二天,洛桑旦增、白仁德隆等人都走了,巴图康还被局长要求留下来,再帮忙看一天。于是,这天早上,他和金珠走出老楼,向庄园的东北方向走去,那里有一片松林。

        在牧场上出生的孩子是有意思的,好玩的节目很多:在草地上打滚;追着小羊羔,跟小羊顶角;抱着牧羊犬摔跤;用网兜抄捕蚱蜢、金龟子、蜻蜒、蝴蝶等飞行昆虫。在小溪小河边长大的孩子也能找到无尽的童年乐趣:清澈见底的小溪里有很多小鱼小虾,可看可抓可嬉戏;河边还有出没许多野兽,野兔、野猪、獐子、许多小鸟。在森林边长得的孩子最有得玩了,山林里的东西可是太多了,动植物都有,说也说不完。地上有一群排成一条线的毛茸茸的毛毛虫;藏在灌木丛中的鹌鹑、鹧鸪、兔子;还有蛇,一条指头粗的小蟒蛇就可以把你吓得不轻,可是它刚出蜇不久,只是在石头上晒太阳。吓人的还有森林深处一些鬼叫声:猫头鹰就不用说的,那还比较熟悉;灰狼就不好了,有点吓人啦;公鹿的叫声也是恫吓的,仿佛在说:快滚开!

        采蘑菇的时节也很有趣,每场夏雨或者秋雨过后,这里的人们自然而然都会想到森林里采些蘑菇尝尝或者售卖。倒木上有木耳、香菇,地上的草丛里有鸡枞、松茸、牛肝菌。但所有的这些都比不上森林的树木,它们才是最美的风景,它们的姿态,它们变换树叶的色彩,它们是山上喜欢化妆的窈窕淑女。森林中的小水沟两旁的树木是最美的,因为有足够的空间,它们的枝条有一种张扬的恣意,放肆而自由。当然,这需要欣赏力,上了年纪的人才能这么看,小孩子不懂的,他们就知道玩。

        盘腿坐在水边的草地上,脑子跟水面一样空白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喜欢她,喜欢人家就让她幸福!可是他行吗?鉴于他这样的身份,永久地喜欢一个女人是不合适的。可这样的感觉是爱!不是猪哥的想法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是想要爱,可是他的爱是不安全的,会害了这个女人。害一个值得他爱的女人,也是一个已经算是不幸的女人。这个可以吗?不行,因此,他妒忌项目经理跟降央卓玛的关系,但不会干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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